
老公可能是感覺自己無法說服我,就把這件事情告訴我婆婆了。
然後婆婆怒了,上門指責我做事欠考慮。
婆婆說:「親家母有兒子,又不是只有你一個女兒,為啥讓你一個嫁出去的女兒,來承擔全部的錢。
」
婆婆說了很多,意思是我有弟弟,給我媽治病是我弟弟的事情,讓我別管,別賣掉房子。
我氣笑了,我說我婚前的房子,我想賣掉就賣掉。
再說了,當初結婚的時候,我娘家掏空積蓄給我全款買婚房,你怎麼不說我媽還有兒子?
怎麼一個勁讓我不要辜負娘家人的心意,房子不能不要?
婆婆吵不過我,走了,我以為這件事情翻篇了。
結果她跑去找我媽,還和我媽各種「曉之以情動之以理」。
意思是父母都要為子女著想,不能因為自己,影響子女的婚姻和生活。
我媽知道我要賣掉陪嫁婚房,又反悔不願意了。
我真的氣死了,弟弟之前告訴我之後,我回了一趟娘家。
好不容易說服了我媽,結果被我婆婆給搞砸了。
我婆婆以為我媽改主意了,她又拿離婚說事,房子肯定不會被賣掉。
怎麼可能?
我怎麼可能會因為眼下看上去並不真摯的愛情和婚姻,而放棄我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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