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王先生收到罰單後憤而提起申訴,強調當時暴雨傾盆,雨幕遮擋視線,若貿然在機動車道停車恐遭追尾。
整條街找不到屋檐或樹蔭遮擋,迫不得已才將機車暫挪騎樓下。
兩人全程緊貼車身,套雨衣不過兩三分鐘,穿戴完畢立即駛離。
希望能撤除這張不合理的罰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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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台北行政法院的審理後,法官認為,民眾在騎車的過程突然遇到大雨,暫時找地方躲雨、穿雨衣都是情有可原的做法,且避免停在路邊造成危險也是合理判斷,加上王男和友人當時停車的位置沒有影響到行人通過,因過種種裁決後判定開罰無理,最終撤銷罰單還給王男一個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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