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連杰自稱進入倒計時,重提當年港娛黑幕,要求利智日後低調行事

羅維與嘉禾串通一氣,給李連杰設下了重重障礙,他們拿出一份合約,上面寫著兩年拍攝四部戲、片酬僅600萬。

在當時的香港娛樂圈,以李連杰的身價,遠不止這個數,這份合約明顯是對他的一種壓榨。

但李連杰為了能在香港娛樂圈繼續發展,在權衡之下,只能無奈簽下這份不平等條約,本以為簽下合約后就能息事寧人,可事情遠沒有這麼簡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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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連杰自稱進入倒計時,重提當年港娛黑幕,要求利智日後低調行事

李連杰離婚後,滿心期待能和利智開始新的生活,可沒想到,利智的商業投資突然崩盤,給他們帶來了高達6000萬的債務。

為了還清債務,李連杰別無選擇,只能再次妥協,簽下了一份近乎「賣身契」的拍戲合約。

在這份合約下,他拚命拍戲,只為能早日擺脫債務的困擾,每一場打戲,他都親力親為,不顧傷痛,只為能多賺些片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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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連杰自稱進入倒計時,重提當年港娛黑幕,要求利智日後低調行事

可拍完戲后,嘉禾卻出爾反爾耍賴,要求他再簽十年合同才肯支付片酬。

這一行為,讓李連杰感到無比憤怒和無奈,但在當時的局勢下,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頭,他空有一身功夫,卻又無能為力。

就在李連杰陷入絕境之時,經紀人蔡子明主動伸出了援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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